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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纯“引进来”到“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中国已成功反客为主,成为了资本的“主人”。日前,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1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首次突破千亿美元,达到1078.4亿美元,连续两年坐稳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
业内普遍认为,1078亿美元,绝不仅仅是数量的突破,更是质的飞跃,标志着我国正从“商品出口”转向“资本出口”,过去主要依靠出口和引资的格局将发生重大改变。
联想到前不久商务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境外投资实施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还企业对外投资的自主权。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对外投资将进入一个关键而又高速的发展阶段。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预计,202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或将赶超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投资国。
跻身千亿俱乐部
《公报》显示,在2013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流量较上年增长1.4%的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创下1078.4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2.8%,连续两年位列全球三大对外投资国之列。从2002年的27亿美元到去年的1078亿美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过去11年间的年均增速高达39.8%。
同时,我国对外投资存量的全球排名也上升两位,投资覆盖国家和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3年底,中国1.53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国外设立2.54万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184个国家(地区),较上年增加5个;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超过6604亿美元,全球排名由第13位升至第11位。
以2013年为例,除对欧洲地区投资下滑外,去年我国对其他地区投资均不同程度地增长。去年全年,中国对欧洲投资59.5亿美元,同比下降15.4%;对拉丁美洲、大洋洲、非洲、亚洲投资分别增长132.7%、51.6%、33.9%、16.7%;对北美洲投资微增0.4%。
根据《公报》,截至2013年底,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五大行业累计投资存量达到548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83%,当年流量占比也超过八成。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国对外并购也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2013年,中国企业共实施对外投资并购项目424个,实际交易金额529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337.9亿美元,占64%;境外融资191.1亿美元,占36%。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148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100%股权项目,创迄今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金额之最。
业内专家指出,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正从“商品出口”向“资本出口”转变,过去主要依靠出口和引资的格局将发生重大改变,对外投资有望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则预计,未来几年中国有望成为资本净输出国。
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8月,我国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51.7亿美元,同比增长15.3%,其中8月当月对外直接投资增长112%。
让企业成为投资主体
近年来中国一直是对外投资大国,但是企业和个人的感受似乎并不明显。在李稻葵看来,这是因为政府替代了我们的投资,把外汇储备不断地配置到国外资产当中,而这些资产不是公司的股票,更多的是固定收益或者债券类资产,也包括国债。
从数据上看,截至2013年底,在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434亿美元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55.2%,超过一半,非国有企业占比44.8%,较上年提升4.6个百分点。2013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927.4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占43.9%;有限责任公司占42.2%,股份有限公司占6.2%,股份合作企业占2.2%,私营企业占2%,外商投资企业占1.3%,其他占2.2%。
这组数据意味着,在我国对外投资结构上,政府决策和国企投资仍然占据很大比例,其他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的主体地位仍需进一步确立。
李稻葵提醒中国企业,比投资数量更重要的是投资的质量。“在美国大规模对外投资的背后,是一个个企业和资本的力量,美国的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复制自己的商业模式,进而实现对全球经济的控制;而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更像吃‘补药’,国内缺什么就补什么。”
由此可见,提高中国对外投资的质量,让不同类型企业都成为对外投资的主体是一个先决条件,而中国企业也需要通过对外投资获得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技术。
好消息是,商务部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10月6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我国将对境外投资实施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其中,备案占99%,核准的部分仅占1%,并且主要针对我国企业对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方蔚表示,新《办法》将还给企业对外投资的自主权,是一种根本性变革,体现了一个开放型政府在境外投资方面的根本性转变。
更高效地“走出去”
面对艰难复苏的世界经济和错综复杂的地域政治格局,企业对外投资也充满了各种不可预知的风险,如何更有效率地“走出去”无疑成为提升我国对外投资质量的重要一环。
《办法》提出,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资目的地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注意防范风险。同时,企业对外投资还要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包括对当地法律、民生、环境、劳工、文化等方面的尊重和遵守。
李稻葵建议,企业“走出去”,更要高度关注除商业之外的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往往是阻碍中国企业脚步的重要制约因素。例如,当地新政府上任后法律法规可能出现的新变化,此外,劳工关系也非常重要,一旦处理不好,很有可能成为致命的失误。
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则公开表示,中国要培育自己的跨国公司,使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拥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跨国公司是参与全球化的载体,一个国家有多少成功的跨国公司,将决定这个国家参与国际化的深度和广度。”
并且,国家政策层面也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最大的便利。我国对境外投资实施备案制之后,将显着改变过去审批流程冗长的局面,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符合条件的企业最短三天时间就可以顺利通过。此外,在对境外投资范围的规定上也更具开放性,通过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仅仅列出不能投资的领域,从而真正实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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