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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正式生效,新版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也于同日开签。

          当天,广州海关下属番禺海关为松下万宝电熨斗(广州)有限公司一批出口到越南货值为11406美元的蒸汽电熨斗签发了新版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凭此证书,该公司预计将享受约8000元的关税减免优惠。伯纳德(天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也顺利拿到了武清海关签发的该辖区第一份新版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证书所载出口货物货值11.85万元,为自行车及配件。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安排,此批出口货物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约4.74万元。

          据介绍,原产地证书是由出口国或者地区签发的,可作为确定优惠关税待遇、证明产品品质的依据,在国际贸易中享有“纸黄金”的美誉。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覆盖双方90%-95%税目的产品,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36号公告,新版证书对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格式进行了大幅调整,升级变化主要体现在:就中国而言,如果需要授权其他代理商代表其出口,中国制造商可以直接申请原产地证书;FORME证书不再受20项的数量限制,无需拆分发票号即可申报杂项多的货物;对原产地规则进一步细化,将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的选项变成了5个。

          对此,业内专家认为,较升级前版本,新版证书为进出口企业带来更多便利及优惠,原产地规则由单一标准升级为选择性标准,对符合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企业更易获得享惠资格;简化了中转货物单证提交要求,如企业已提交可以满足直接运输规则的全程运输单证,无需出具中转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的申请和使用也更加便利,拓宽了原产地证书申领人范围,简化了价格填写要求。此外,无纸化申报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书、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等单证,通关更加便捷,更利于实现商品的优进优出。“本次升级版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出口商品项目数覆盖面更广、原产地标准更为宽松、申领对象范围更加明确、操作程序更加简化,对中国与东盟各国实现共同繁荣和互利合作共赢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议定书》对46个章节的绝大部分工业品采用选择性标准,原产地规则更加宽松。其中,化工、纺织和家电等产品均为广东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粤企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更易获得享惠资格,扩大出口的潜力巨大。”广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1-7月,广州海关关区进出口企业通过中国东盟自贸协定获优惠关税约35.3亿元。其中,广州海关共为出口企业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11.5万份,货值38.1亿美元,为企业获得国外优惠关税约22亿元,涉及商品主要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塑料制品、家具、陶瓷制品等。

          为做好新版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口岸部门优化服务举措。例如,天津海关签证工作人员加班制作新版证书简介材料,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积极向企业宣传新政策;召集企业申报员进行新版证书申领培训,为企业顺利申报填制证书打下良好的基础;积极到企业走访调研,针对原产地规则的变化,指导企业对产品进行准确的原产地标准判定,降低企业原产地证申报错误率。

          根据海关公告,口岸部门仍可接受东盟成员国自2019年8月1日起签发的新版原产地证书,以及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签发的旧版格式(海关总署令第199号附件1所列格式)的原产地证书。海关同时提醒广大企业,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了解《议定书》相关规定,主动向海关申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以获得关税优惠,降低贸易成本,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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