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UN)
一、联合国概况
联合国是一个国际性组织,于1945年成立,现有会员国193个。联合国的宗旨和工作以《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机构目标和原则为出发点。《宪章》序言中设立了如下目标:“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自设立该目标以来,发展、尊重国际法一直是联合国工作的重点。
国际法规定了各会员国应承担的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待境内个体的方式。国际法涵盖了众多国际关切的问题,如人权、裁军、国际犯罪、难民、移民、国籍、对待罪犯、使用武力和战争行为等。国际法也规范全球公域,如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水域、外层空间、全球通讯以及世界贸易。
多边条约谈判各方可按照条约本身的规定或以另外某种方式,例如根据谈判各方通过的一项单独决定,任命条约的保存人。如果一项条约是在联合国框架内或在联合国召开的会议上通过的,该条约通常包括任命联合国秘书长为该条约保存人的规定。
目前,联合国秘书长是560余项多边条约的保存人,负责确保适当执行与条约有关的一切行动。
更多内容,可参见联合国《条约手册》。
二、联合国宪章
三、条约数据库
联合国条约数据库(United Nations Treaty Collection)网站由法律事务厅条约科主办,该部门代表联合国秘书长履行保存人责任,并负责根据《宪章》第102条登记和公布条约(treaty)与国际协定(international agreement)。
网站提供交由联合国秘书长保存的多边文书现况的最详尽信息,涵盖人权、裁军、商品、难民、环境和海洋法等一系列主题。通过网站还可了解这些文书的现状,如会员国的签署、批准、加入或发表声明、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等情况。
按上述分类直接查阅主要联合国条约,可使用法规网整理版(内容更新至2018年1月5日)。如需进行检索,可使用条约数据库网站提供的下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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