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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

        来源: 《中国质量报》  发布日期:2022-03-29 15: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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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龚志伟)近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科学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和个人规范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指南》适用于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岗位风险分级、管理、核酸检测等方面的分类管理。

          《指南》以预防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线,对不同岗位人员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其充分考虑直接接触的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是否经过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为阴性、与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直接接触的密切程度以及人员防护水平,将人员岗位划分为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

          其中,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监管仓搬运工、装卸工、掏箱工、消毒人员、叉车工、库管、采样人员、垃圾清理人员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的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缓化前端人员,如搬运工、拆包工等。

          《指南》强调集中监管仓、冷库、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及一线监管人员在健康管理、人员卫生、过程防控等方面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指出集中监管仓高、中风险岗位人员要造册登记,高风险岗位要求人员固定,工作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结束后须完成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离开工作岗位所在城市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

          《指南》明确不同风险等级人员核酸检测要求。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在冬季低温(如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10℃)条件下,可以增加频次至每隔1天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存在进口冷链食品直接入境的口岸城市,其食品进口企业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集中监管仓中风险岗位、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口岸所在地的食品进口企业,其从业人员的家属及共同居住人员,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以上均纳入当地应检尽检、免费检测范围。若家属及共同居住人员与集中管理期间的高、中风险岗位人员无接触,可免于核酸检测。

          《指南》鼓励各地探索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冷库风险分级管理,对标《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开展自查评估和升级改造,严格做好出入仓运行管理和人员防护,防止“带病”运行。同时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追溯管理等主体责任,加强“川食安”小程序填报运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管理;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等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物同防”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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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

        来源:《中国质量报》日期:2022-03-29 15:24:38

          本报讯(记者龚志伟)近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科学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和个人规范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指南》适用于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岗位风险分级、管理、核酸检测等方面的分类管理。

          《指南》以预防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线,对不同岗位人员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其充分考虑直接接触的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是否经过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为阴性、与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直接接触的密切程度以及人员防护水平,将人员岗位划分为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

          其中,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监管仓搬运工、装卸工、掏箱工、消毒人员、叉车工、库管、采样人员、垃圾清理人员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的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缓化前端人员,如搬运工、拆包工等。

          《指南》强调集中监管仓、冷库、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及一线监管人员在健康管理、人员卫生、过程防控等方面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指出集中监管仓高、中风险岗位人员要造册登记,高风险岗位要求人员固定,工作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结束后须完成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离开工作岗位所在城市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

          《指南》明确不同风险等级人员核酸检测要求。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在冬季低温(如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10℃)条件下,可以增加频次至每隔1天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存在进口冷链食品直接入境的口岸城市,其食品进口企业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集中监管仓中风险岗位、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口岸所在地的食品进口企业,其从业人员的家属及共同居住人员,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以上均纳入当地应检尽检、免费检测范围。若家属及共同居住人员与集中管理期间的高、中风险岗位人员无接触,可免于核酸检测。

          《指南》鼓励各地探索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冷库风险分级管理,对标《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开展自查评估和升级改造,严格做好出入仓运行管理和人员防护,防止“带病”运行。同时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追溯管理等主体责任,加强“川食安”小程序填报运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管理;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等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物同防”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