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21〕421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0〕18号)的要求,我们对商务领域行业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结论,拟废止《茶叶加工技术术语》等47项行业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hudi@bjdzzs.com;
2.传真:010-85093680;
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拟废止《茶叶加工技术术语》等47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
附件:拟废止行业标准.doc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2022年5月10日